昨天才剛聽老爺說台灣最新的詐騙手法!今天在安羽媽媽家看到這篇文章~引用上來給大家知道最新的詐騙手法!!
不法之徒已鑽法律漏洞讓不法變合法









各位親愛的友人:
收到下面這封信,也想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
下面這個案例結果是安然度過,因為當事人去報警
我的情況是乖乖交了五萬多元,事情經過是:
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「元誠」寄來的「存證信函」說我欠他三萬七 千多
因為是沒有的事,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,也沒理會他
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「支付命令」
說我欠「元誠」這家公司錢應償還,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
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,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,一樣置之不理
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「執行命令」
主旨告知: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
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,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
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,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!
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,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:
「存證信函」、「支付命令」、 「執行命令」
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,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!
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,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 的!!!
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,「執行命令」已經是有法律效 力的強制執行
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,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 裡
有無救濟之道,有!你可以「再起訴訟」
但是律師跟我分析,我要付出的時間、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
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
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,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
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
五萬多,算了,就認栽了!
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,發現對方真是有「個案控管」地逐步 處理相關申請
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!
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,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
跟我一樣是被說欠「和信電信通訊費」,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 議給各位
1. 先到遠傳(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)直營門市填一張「未申辦聲明」(制式勾選表格而已)
2. 再到地院提「異議」,這樣就沒事了
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,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「異議」
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,開庭審理,其實也會沒事的
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件事
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,不處理
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,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
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,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!
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
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
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、兩張紙(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)
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
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
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
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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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我個人的淺見!若專業人士有好的建議!歡迎指教


存證信函:顧名思義簡單的說就是寄發信函存證!為日後口說無憑!保存一個證明以表示發信人有告知的動作!

支付命令:比起存證信函來說!支付命令是有法律效力的!是因為支付命令由法院發出!

若無故收到以上這兩款信件!而又能確定信件的內容物!可以不要簽收掛號信或雙掛號信!以終結詐騙
若是簽收以上的文件~那就像以下這位受害者說的一樣!
可以上訴!但律師費比起詐騙費用高出許多時!通常受害者也會如文章中的教授付款了事!(歹徒也是算準詐騙金額跟律師費相較之下!一般人都會花錢了事)
而若上訴成功~大概也是被盜用的人頭出來頂替吧!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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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da12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